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 第六章 证券公司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 第一百四十一条 第六章 证券公司 第一百四十一条 证券公司接受委托卖出证券必须是客户证券帐户上实有的证券,不得为客户融券交易。 证券公司接受委托买入证券必须以客户资金帐户上实有的资金支付,不得为客户融资交易。 第一百四十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