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 第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 第九十五条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 第九十五条 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第五章 目录 第九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