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依照本法在基金合同中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依照本法在基金合同中约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依照本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受托职责。 第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