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 第九章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行使 第八十六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予以公告。 第九章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行使 第八十六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予以公告。 目录 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