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3年) 第四章 认可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3年) 第四十条 第四章 认可 第四十条 认可机构根据认可的需要,可以选聘从事认可评审活动的人员。从事认可评审活动的人员应当是相关领域公认的专家,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认可规则和程序,具有评审所需要的良好品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