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年) 第三章 认证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认证 第十八条 任何法人、组织和个人可以自愿委托依法设立的认证机构进行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