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 第四章 认可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章 认可 第四十三条 认可机构应当公开认可条件、认可程序、收费标准等信息。 认可机构受理认可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提出与认可活动无关的要求或者限制条件。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