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 第三章 认证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认证 第三十条 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标志,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