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 第二章 认证机构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 第九条 第二章 认证机构 第九条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范围内从事认证活动。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 第二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