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 第五十四条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计量检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检定数据的; 出具错误数据,给送检一方造成损失的; 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的; 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检定的; 未经考核合格执行计量检定的。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