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7年) 第三章 计量器具管理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7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计量器具管理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制造、销售和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84)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