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 第三章 计量器具管理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计量器具管理 第十七条 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