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 第八章 执行 第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 第九十七条 第八章 执行 第九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林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问题的复函(20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第九十六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