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4年)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4年) 第六十二条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