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4年) 第三章 管辖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4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管辖 第十六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