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 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二节 审查与决定 第三十六条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