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997年) 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997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三十三条 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中应当听取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的陈述和申辩。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