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997年) 第四章 监察机关的权限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997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监察机关的权限 第二十二条 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