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997年) 第二章 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1997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 第十三条 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监察人员。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