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 第四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 第五十二条 第四章 行政复议决定 第五十二条 第三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