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 第二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四节 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四节 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 第二十五条 申请人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