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 第三章 行政复议受理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行政复议受理 第三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决定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