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 第八条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