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