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 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二十七条 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