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 第二章 著作权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著作权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十五条 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制作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制片者享有。 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中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