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 第三章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第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