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 第十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 第十章 第十章 附则 第八十三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第八十四条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一条中“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是指国内或者国外药品生产企业第一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包括不同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同品种。 第八十五条 《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禁止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 第八十六条 本条例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 第八十二条 目录 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