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 第八章 药品监督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年) 第六十二条 第八章 药品监督 第六十二条 依据《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核发证书、进行药品注册、药品认证和实施药品审批检验及其强制性检验,可以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