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 第六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 第七十条 第六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第七十条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第六十九条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