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 第五章 药品经营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 第六十三条 第五章 药品经营 第六十三条 新发现和从境外引种的药材,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销售。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