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 第三章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章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第三十八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由其指定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被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