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 第二章 药品研制和注册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章 药品研制和注册 第二十九条 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称。已经作为药品通用名称的,该名称不得作为药品商标使用。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