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 第八章 药品监督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 第六十七条 第八章 药品监督 第六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经其认证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引用法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 第六十六条 目录 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