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 第五章 药品管理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 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药品管理 第四十六条 新发现和从国外引种的药材,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销售。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