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3年) 第七章 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3年) 第六十一条 第七章 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 第六十一条 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 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