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