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 第五十三条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第五十三条 药品包装必须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 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装。在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