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守本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