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 第三章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