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 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十三条 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接受委托生产药品。 第十二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