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年) 第九十三条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二条 目录 第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