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 第七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 第七章 第七章 特殊管理的药品 第三十九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十条 麻醉药品,包括原植物,只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单位生产,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单位按照规定供应。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