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 第四章 建设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建设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加草原建设的投入,支持草原建设。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草原,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保护草原投资建设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