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草原规划、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草原,是指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