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 第六十四条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六十四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应当优先列入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