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 第七十六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