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五节 公共机构节能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 第四十七条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五节 公共机构节能 第四十七条 公共机构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使用节能产品、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本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五节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