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三节 建筑节能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三节 建筑节能 第三十八条 国家采取措施,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新建建筑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