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